旅游签证材料清单
1.一份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申根签证申请表。 18 岁以下儿童的《申根签证申请表》
2.一张近6个月拍摄的护照照片
3.有效护照:
− 应在过去10年内签发;
− 在计划离开申根区的日期后至少应有效3个月;如果进行多次访问,则应在最后一次计划离开日期后至少有效3个月;
− 申请签证时需至少有2页空白页。
请提供有效护照的复印件(空白页无需复印) 。
4.户口本(仅适用于中国国籍)
提供户口本所有页面的复印件
5.旅行证明
5.1 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;
5.2 对于在职人员:
− 雇主的信件(用英语/荷兰语/法语,或中文并附有英文/荷兰语/法语翻译),需使用公司正式信纸,包含印章、签名、日期,并清楚提及:
• 公司的完整地址和联系方式;
• 签署人的姓名和职位;
• 申请人的姓名、职位、薪资和工作年限;
• 请假或缺席的批准。
− 雇佣公司的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及其完整翻译(英文/荷兰文/法文)。
对于退休人员:
提供养老金或其他稳定收入的证明。
对于未就业成年人:
• 如果已婚:配偶的工作和收入证明 + 结婚公证书,需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或由结婚注册国家的相关机构认证。
• 如果单身/离婚/寡妇/鳏夫:任何其他稳定收入的证明。
对于未成年人(18岁以下)
学生证 + 学校的原始函件, 需包含:
• 学校的完整地址和电话;
• 请假许可;
• 准假人的姓名和职位;
请提供学生证和函件的复印件一份。
监护人授权:
• 如果双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中国:需提供双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旅行许可公证书、家庭关系公证书或监护权证明,这两个证明需由中国外交部提供认证(海牙公证) ;
• 如果一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在中国:需提供旅行许可公证书和家庭关系公证书或监护权证明,这两个证明需由居住国的相关机构和比利时驻该国的大使馆/领事馆进行认证(如适用) 。
5.3 住宿证明
在计划停留期间的整个时间内,包括住宿地点的完整联系信息(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) 。
5.4 机票预订
6. 有效旅行保险证明
保险必须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,并覆盖整个停留或过境期间。最低保险金额为30,000欧元。
保险必须涵盖因医疗原因遣返的费用、紧急医疗治疗和/或在申根区期间因死亡所产生的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