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短期申根签证申请表,原件
完整填写英文表格 签名:笔迹须与护照上签名保持一致。申请者本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: 尾页最后一栏。
未成年申请者:申请表必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名。
2护照原件+复印件
在您提交申请之前,请检査以下项目:请检査您的护照有效期:办理短期签证或者申请多次签证,您的护照有效期须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 3 个月以上。请确认您的护照上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。请注意,护照上的签字必须由本人签字,否则您的签证申请将不被接受。 护照首页(个人信息页),以及申根的签证页(如有)。
3一张近期照片
1张6个月以内3.5cm x 4.5cm 彩色白底的照片, 无修图,免冠不能戴眼镜。
4旅行保险
须覆盖全部申根成员国、全部停留时间,且包含意外医疗、死亡、遗体遣送等在内的,总保额三万欧元以上的申根境外保险
5户口本整本复印件(不需翻译) ,出示原件
6 住宿证明:整个停留期间的住宿证明
7 带有 PNR 编号的往返航班预订单, 没有编号的订单视为无效
8 旅行方案: 提供有关申请人旅行的明确目的的文件(交通预订、行程等)
9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:最近 3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,非存款帐户
10对于在职人员: 单位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。 单位用抬头纸出具的在职证明(英文,或附有英文翻译的中文) ,有印章、签名、日期并提及:雇佣公司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,开局证明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,申请人姓名、职位、工资和工作年限,请假许可
−退休人员: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
−无业人员:若已婚: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以及结婚证公证及海牙认证。
-若单身/离婚/寡妇/鳏夫:任何其他固定收入证明
11未成年(18岁以下): 学生证复印件和学校证明原件, 需包含:
- 学校地址和电话
- 准假证明
- 开局证明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
- 亲属关系或出生证的公证书(需要做外交部的海牙认证): 如父母一方或双方都不去,需
提供父母双方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公证及海牙认证, 如果父母在外国, 可由中国驻外
使领馆出具。 如父母离异,法院的抚养判决书需做公证及海牙认证,或者另一方同意
出行的公证书及海牙认证